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Hi~登录注册
查看: 58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光天化日打砸租客房屋,是谁为其撑起保护伞

[复制链接]

468

主题

468

帖子

201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01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9-16 09:3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光天化日打砸租客房屋,是谁为其撑起保护伞

  我叫赵志菡,女,汉族,租住洛阳市西工区爱民街8号院5门402 室,电话13014799885。

  2022年1月4日我和重病的母亲孙会晓租住在刘军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爱民巷8号院5门402室房屋,双方签订租房协议,我出租金后正常入住。

  

  2022年3月17日上午,刘军前妻张亚丽纠集杨宜民等十余名社会闲杂人员分三批进入院内,强行破锁入室,剪断我租住房屋的水源,拆走电表,并将我身患重病,并且还是叁级残疾的母亲孙会晓掀翻在地,诱发年近7旬的老人心血管疾病复发,幸好被120 急救入院,诊断为危重住院,花费各项费用支出一万余元。

  

  这些人强行破锁入室后直接砸坏铝合金窗户,临街阳台上的玻璃碎片从四楼散落到一楼,引起周围居民和凯旋路上行人围观,同时入户门、卧室门、厨房门、卫生间门、卫生问马桶、浴室柜,厨房橱柜等全套厨具均被砸的稀巴烂,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不仅野蛮的砸坏室内所有电器和开关,连室内电线暗线都被抽走,造成各项财产损失九万余元。

  我只是一个租房者,与张亚丽没有任何纠纷。而张亚丽于刘军已于2019年12月3日判决离婚,这房子是刘军的婚前财产,他们双方离婚时关于财产房屋,法院判令“双方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辩称,因证据不充分,本案不作处置,双方可待有充分的证据后另案起诉。”

  

  退一万步,因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我的房东刘军对这所房屋的产权有争议,那么张亚丽就合法拥有产权了吗?更不用说我的房东刘军的邻居们都知道这是刘军的婚前财产,张亚丽凭什么打砸房屋,侵害我租房人的权益?

  当时我就直接报警了。

  此事发生后,为维护我和母亲的合法权益,我还聘请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代理。君信合律师事务所张新洛律师认为:现有房产和室内财产归我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张亚丽采用“打’砸’抢”的方式侵犯我的居住权,财产占有使用权,侵犯承租人孙会晓人身权,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的严重情节,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也向西工分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期间,律师还书面申请财产损失评估和伤情鉴定,但此项申请办案民警没有受理。

  

  报案40余天后的3月17日,王城路派出所承办民警给我出具了《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说案件没有违法事实,金额不够定罪,伤情不够轻伤。

  

  随后,我去西工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以《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不合规,没有不予立案或撤销立案的决定书,不能行使监督。建议我去公安局信访。公安局信访答复:该《决定书》法律适用明显错误。叫我找司法局,司法局答复:该《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不符合行政复议法,不能行政复议。

  我真的是投诉无路,申告无门,难道我和身患重病的母亲的合法权益就活该被侵犯,穷人就应该被欺负吗?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张亚丽纠集十余人公然进行打砸抢,藐视国家法律,是典型的黑恶势力案件。是谁在为他们这种违法行为撑起了保护伞?为犯罪行为开脱罪责,致使犯罪事实简明清晰的,证据确凿的涉黑涉恶案件最后不了了之,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请求组织立案查处,请求媒体和广大网民朋友关注,让弱女子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公平正义得以伸张。

  举报人:

  2022年8月1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客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