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6年开始参与以房养老项目的老年人,平均年龄65岁以上。“诈骗”分子以GWY的35文件为名,诈骗老人的房子。爆雷以后用资方不给房主还利息,并且要求法院执行房主的房子,还冻结房主的所有银行卡、退休工资卡等,使得老人无法生活,分别在北京东城区经侦、怀柔、平谷延庆等报案。最后案子都是以非吸合并到北京东城区公安局。通过公、检、法的审理,一系列的调查审理都是为非吸凑材料。最后到东城法院判了非吸,我们老人面临房子被资方执行的危险,求助各方有正义感的人给帮忙及评判。简单说一下让大家了解。
以合法的手续成立中安小康众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立法人、股东监事等。法人陈旭30%股份,石岩40%,宋爱兵30%;具体实施步骤;
1、组织律师团研究规避法律风险,编制以房养老委托服务协议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房养老服务理财合同、承诺书,房子永远是房主的,每月打给房主养老金。 2、制造宣传材料、展板、光盘等大力宣传以房养老; 3、在北京城区、郊区平谷、怀柔等地成立分公司,大力宣传以房养老是GJ的试点工程,诱导老年人参与以房养老项目。由公司的股东及业务员等所有人都安排找房主联系,采集房子信息。
4、有了房主信息,由中安小康公司等用钱方联系出资方。 5、出资方接到用资方的信息,协商评估房值后,由用资方联系下户看房,提前交房主编造贷款理由。看房当天就通知房主配合,去ZF不动产大厅作抵押手续。作完抵押就通知房主到公证处公证。 6、出资方的合同造假,隐瞒合同的内容编造谎言,华夏典当行与方正公证处联合隐瞒真相作出假公证,房主没有二套房,公证处为了华夏典当行及用钱方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出了一份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 报案以后4年的艰难路,东城检察院公诉提交给法院,法院的判决至今拿不到判决书,我们联系法官告诉我们是非吸,法官说判非吸与房主没有关系,我们针对判决不服,给东城检察院提交申诉状,一直不回复,后来我们又给领导发信,检察官给房主的答复说申诉不够条件。我们老百姓有冤无处伸呀。请大家评论吧,谢谢大家请关注!! 本文转载自: 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404873437108634059?_wb_client_=1 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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