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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某林业局2498个事业编制成谜,有副局长提出质疑反被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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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2 19: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连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马树山一案,随着最高检的介入,有关该案的舆论风波才渐渐的平息下来。正当人们纷纷议论迁西县法治政府建设面临如此尴尬局面的时候,与此案类似,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也上演了一桩与马树山案相似的案件。
        
        还原事情的经过:2019年8月19日,在推进呼伦贝尔市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的一次信访维稳会议上,时任该市直属红花尔基林业局分管信访的副局长韩风林对呼伦贝尔市国有林场改革事业编制没有落实问题石破天惊地提出了合理质疑,同时在如何对待信访人的诉求上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以下文字是韩风林的发言实录:
        我是红花尔基林业局分管信访稳定工作的副局长韩风林。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把红花尔基林业局王局长刚才以上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本着说真话到实行、实事求是地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我个人认为刚才谈到了我们局第一个大问题,就是退休职工没有被纳入这次改革的范畴。自从这个问题提出以后,我多次跟这部分人接触,这个应该讲他们非常有素质,不愧是咱们林业战线上的老领导、老职工,比如说我们其中三位图们市党委书记,今年86岁的孙兴龙是原来的劳务科科长,王子张是原来红二局林业局副局长。通过他们提出这个问题,我也在认真地找相关的资料,反复地思考,我觉得提得非常有道理。
        第一个从政治上讲,中央6号文件表述地也非常清晰,在国有农场性质这个方面,原来从事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等任务的事业单位仍然按事业单位掌握,这里边就没有界限上的划分,等一会儿我再讲。从自治区23号文件表述得非常清楚,全区所有的国有林场叫公益性事业单位。我们呼伦贝尔市2018年8号文表述地也非常清晰,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就这个我也认真地反复地看了,同时借鉴其他省市有关这方面的表述,比如说黑龙江、吉林、贵州、云南、辽宁,我都看了,远的不说,就近的讲,因为我们这叫一个系统,叫南巴局白狼五沙沟之事。从政策上讲,我支持他们,因为在改革一开始,我就抱着一个非常大的希望,说这次改革能解决退休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咱们方案出来以后没有把他们纳入进去,我感觉到我都不能说服自己,我作为分管信访的,我也没办法在人家面前胡说八道。
        第二个从逻辑上讲,我觉得他们也应该被纳进去,这符合中央6号文件中改革第一个总体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比如说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不纳进来,以后退休的纳进来,这个缺泛政策依据。自治区那是发文日期,我们不能把发文日期人为地确定一个分水岭。我不知道这个比喻恰不怡当。如果说1949年10月1号以前参加革命的和以后参加革命的,前和后逻辑上的思考,我不知道比喻得准不准确,但至少我对这方面有看法。
        第三个从经验上讲,我们林业系统包括教育、广播电视、卫生院的剥离工作,大部分都进行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些遗留问题。你不能说学校剥离时,以前退休的不是,以后退休的是;你不能说医院,以前的大夫是大夫,是退企业,以后的大夫是事业,这说不通。
        第四个我觉得就像洪局长刚才讲到的,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不能忘本,我们要知道我们林业当年的困难是什么,我们不能忘记过去,我们得用事实来说话,这是我总的方面对这个事的看法。
        第二个大问题我就呼伦贝尔市直属林业六局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答,我也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就不离开没有落款也没有章的政策解答。
        第一个是为什么2015年12月31日以后退休的正式职工,这里说的也是中央6号文件、8号文件。2015年12月31日在册的正式职工,还是我刚才重复的那句话,人家是自治区是发文日期,发文日期怎么能成为先后的一个分水岭?缺乏政策依据,跟中央6号文件我认为矛盾。另外呼林改办法2018第7号,咱们都知道其中第五条,呼市林业六局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问题,应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执行,这个表述也非常清晰,上级是什么文件我们应该找上级。你不能在这里人为的以前不是以后是。
        第二个如何解答未纳入改革范畴的3849名离退休养老保险的问题。前一阶段具体哪天我不知道,从临访的角度,我领着图门孙兴龙和王子张到咱们呼伦贝尔市社保局去了,寇科长接待的,回答了4个问题:第一个,呼伦贝尔特殊内人社发(2017)427号,第三条不执行,这是原话,也不是我一个人去的,你问问这三个老同志。第二个白狼武沙沟是咱呼伦贝尔市。第三个,你们是自收自支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当时也老书记说了,我们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我们有证据,这几年呼伦贝尔财政上往六局都有拨款,不但是6地方财政,中央财政也有。后来寇科长说都是你们市局主管局报的,所以说这几个老同志问清了以后,我就领他们回去了。我说你听清了你没执行。最后一条,你们等一等,关于退休是否纳入这次改革范畴,呼伦贝尔市还没定。这是我到那儿问的。这样来说就是第二条当中的解释也有毛病,比如说第一,2003年呼伦贝尔市编委会议中确定,直属林业六局为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000年天保工程一期就开始实施了,我们都知道天保工程那是国家政策调整,第一个减限额减产量,第二有富余职工要进行一次性安置。2000年的时候,6个局都办学校、办医院、办广播电视,那我问他怎么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他怎么自收自支?中央财政不是财政钱呀?呼伦贝尔配套的20%,尽管你没到位,但是国家有要求,所以说这个你站不住脚。剩下的执行(2017)427号,比如说第三条没执行,没执行,这是寇科长说的,你们可以到那儿问问去。再一个就是说没有编制,那不对。我出来的时候我到办公室复印了一份,2005年红花尔基核定编制1150人,是事业单位。你确定单位的性质,现在焦点就是第一财政有没有拨款?第二是不是有编?第一有编,第二财政有拨款,这个亳无疑问。所以说这个事我觉得咱们都按政策说话,所以说这是我觉得这个问题关于内人社发(2017)427号有必要打个报告,向自治区人社厅报告一下。我不是说我们呼伦贝尔市林草局没有这个权威,但至少你那个解释不是标准答案。第二个解释是说6号文也没说有退休的,28号文也没有退休的,2018年8号文也没有退休。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6号文表述得非常清晰,这我就不重复了。那么28号文表述得也非常清晰,呼党发(2018)第8号文,职工总数8822,在党的多少多少,离退休3800多人,你能说不包吗?所以说不通,这是一个。第二个这里边有一个最主要的一个文件,2016农财发中央财政发第五章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每个人补2万,一亩地补1块1毛5,包括离退休人员,这是咱们市局政策结构,也没有落款,也没有章。那么我谈的主要是啥?就是下一步解决问题,你得有一些措施和办法,我们不找这个原因。什么措施呢?我建议马上打报告,不明确的东西请示上级。咱们2018年8号文,呼伦贝尔市委那个文件说得非常清楚,在改革的运行过程当中,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你别在这自己闷头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觉得不对。所以说退休的问题,因为牵涉的群体利益太大了,你跟他们见面的时候,面对面讲的时候,我觉得我们再欠一点,从良心上讲我们再欠一点,你敢说图门没有编制?你敢说王子张没有编制?那你把我编到哪儿去了?文件说的91年自治区编委党委下发的文件,要求备案制这都有,你能说我还是没有编制,我是堂堂正正的大中专毕业分来的,我就说你把我编弄哪儿去了?咱们就不说这个事了,这是关于退休人员的问题。
        刚才还有补充谈到王占林三级信访的事,我认认真真看了三级信访答复,我觉得符合意见值得商榷,至少他缺到一个程序,在出台之前缺少专家论证。另外里边的表述那就是前后矛盾,不成逻辑,表述得非常混乱,我不知道这个是谁组织的,这就不说了。
        第二关于一次性安置人员,你一定要把握一次性安置不是买的,不要把这个概念搞混了。一定要考虑当时是天保工程实施第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你回过头来看看天保工程,一期方案当中政策保障其中就有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它是有保障的,一次性指的是安置费,没说啥也不管。所以对于当前历史问题,这么多年以来反反复复的这些人上访表达这种诉求。我觉得当前一次性安置人员应该解决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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