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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属下扬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劳动监察大队领导们好!
本人:余鹏飞,男,现年48岁,家住重庆市酉阳县麻旺镇吉安村人,电话:15730888798。
实名举报江苏省新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所属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八桥镇万福村,因为该公司违法转包给江苏省徐州承载劳务有限公司,承载公司老板电:18451951809,严重缺失监督管理严重造成诸多违法问题具体陈如下:
一、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6月27号入职,28号上班直至今日未发工资,430元每天8小时,每小时53.75元,6月份28小的,7月份247.5小时,8月份44.5小时,共计321小时,总工资是:321小时x53.75元/小时=17253.75元,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每月必须足额及时以货币形式发放支放。
二、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法条例》,无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央国企跨国公司,私企等在大陆境内必须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三、不依法给劳动者发放必须的劳动保障用品,护目镜、口罩、耳塞等。
四、高温防暑费(津贴)随汗水蒸发),无高温防暑降温措施,超过35摄氏度界定为高温,为什么温度高达40摄氏度5号厂停电还强制要求农民工上班,也不准于请假,严重违反劳动法,缺乏人性,严重影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五、管理者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违章指挥高空作业不搭架子,牺牲者的健康危险压榨劳者。
习近平总书记是关安全无小事的核心价理念:健康至上生命无价的原则。为何两公司在法治时代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劳动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呢?两公司严重藐视法律,缺乏敬畏之心。
我身为三个孩子的父亲,两个正在上大学,正在努力为孩等备上学的种种费用,身扛重担身心疲惫,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愁啊愁愁断肠,上班亦难上难,若能把工资发下,好比荒山见太阳。
肯请广大网民为弱势的农民点赞转发加关注为谢!附带上班实际情况的照片。
实名举报:余鹏飞
2024.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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