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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纪委监委一把手张文伟同志:
您来大同市履职后,这是我“第四次”给您致信。距离上次给您去信您收信至今已经20天、14个工作日了。上次致信至今,贵单位没有人向本人调查了解本人实名举报的问题。事实反复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贵单位面前受到很大侮辱。
请张文伟同志为一把手的大同市纪委监委对以下问题作出回复:
一、2023年4月14日晚21点03分14秒给本人“神秘致电”的人是否真的是贵单位的工作人员?他叫什么名字?任什么职务?
二、致电人是否是您授意他打的那个电话?那个电话想要说明什么问题?“神秘致电”后,贵单位是否更换了那部据致电人说“声音不好,听不清”的电话?
三、贵单位什么时候能够针对本人实名举报问题作出回复?或者说:大同市卫健委什么时间会给出负责任的答复?
我很希望,以您为一把手的大同市纪委监委有能力让大同市卫健委作出负责任且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复。
这是我“第四次”给您写信,在党中央“纪检监察系统教育整顿”的背景下,我真的替贵单位的表现有点不好意思......
实名举报人:海忠奎
2 0 2 3年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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