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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唐山北站旅客被劫持谁人担责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你的天    时间: 2024-12-8 21:48
标题: 唐山北站旅客被劫持谁人担责
    唐山北站旅客被劫持谁人担责

    ——齐齐哈尔民营企业家邱玉良正常出行遭野蛮阻拦

   

    2024年11月29日,我买火车票Z18次软卧09号车29号下铺,票价509.5元,从齐齐哈尔站上车,第二天(30日)早6:00左右,火车行至唐山北站,我刚睡觉醒来,就被几个不明真相大汉按架着双臂,拖下火车,我大声呼救,乘务人员及乘警无一人呼应,当时我上穿跨栏式的白色背心,一条单薄的线裤,赤着脚,被按架在冰冷的站台上,后被他们绑架出唐山北站,站口值班人员无一人过问,这些人强迫我上了他们的汽车,一直到晚上八点,限制我人身自由14个小时。

    我当时以为被唐山黑社会人员绑架了。

    因为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配带任何标志,没有说明任何理由,对我近八十岁的老人,下手之狠超越人性。

    在这次恶性绑架事件中,我腰部受伤,经医院X光、CT诊断:腰部损伤、胸11椎、腰1椎压缩性骨折,现正在治疗中。

    还有我随身携带的两个助听器丢失(价值11500元,在中环商场道南鸿声助听器门店配置的),还有一只袜子(只穿一只袜子回齐)。

    此次我去北京主要是:第一,给我老伴找大夫看病确定治疗方案,已经与有关人员联系多次了,有手机往来微信记录及随身携带的CT片、诊断书为证,第二,我代理的案件去最高检申请监督(6个月的申请监督期限马上就到期了,有最高法裁定书为证),第三,受邀请参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个宪法日活动,(有手机微信邀请函为证,因为本人是北京志高法律咨询中心聘请的学术顾问)。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违法,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犯罪。

    事件出现后,我向齐齐哈尔铁路派出所报案,称不归其管辖,后找龙沙分局报案,称不归其管,至今无人对此负责。

    在中国人民及党政各界共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实施70周年的当下,竟然出现这种践踏宪法、藐视人权、无故限制人身自由的恶心事件,令人惊诧愤慨。我合法买票合法乘车,有什么理由遭此厄运。肇事者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和严惩。

    苍天啊!谁能给我一个说法?谁能对此负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何难道只是一句空话吗?

    齐齐哈尔市民营企业家:邱玉良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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